桂院要闻
我院中文系2008级新闻学专业实习组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顺利开展实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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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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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中文系08新闻学专业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小组继
据悉,08新闻学专业是我院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第一批实习生。在工作中,实习小组的实习生也不负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嘱托,用自己厚实的专业功底和优异的表现赢得了实习单位的赞誉。在过去两个月的实习中,三名实习生共撰写、修改检察信息、稿件共计30余篇,多篇信息材料被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采用,多篇稿件在《检察日报》等媒体中刊登。三名实习生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实习中将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争取积累更多的对自身有用的实践经验,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达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在双方达成《联合培养协议》的基础上,2010年11月23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我院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的揭牌仪式。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鸿广和我院副院长刘林海共同为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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