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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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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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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各单位:
现将《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16〕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参照《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见附件1)确定报考学校。
二、报考人员按照《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自行联系招生单位了解报考相关事宜。
三、报考人员填写《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查表》),将填写好的《审查表》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并于12月13日前将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后并盖章的《审查表》交至党政事务部3109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人:王嘉伟;联系电话:0773—3696128。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6年12月7日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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