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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6 09:50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漓院政人事〔2017〕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本学期我校聘用的全体外聘教师,包含教学、指导实践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等。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外聘教师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备案表》(附件1),《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附件2),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备案汇总表》;同时提交外聘教师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务、教师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以往学期提交过的可不提交)。

(二)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19年6月17日下午16:00前完成备案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知善楼8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81090335@qq.com。逾期备案责任将由外聘教师所授课程对口单位承担。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外聘教师备案相关表格已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稍作修改,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使用新表。(见附件1内)

(二)请认真学习填表说明(见附件1内),规范填写,并保障备案材料及填写的真实性。

(三)各学院、各单位应当加强外聘教师管理,组织外聘教师学习《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堂教学规范》《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师德师风相关文件。

(四)各学院、各单位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外聘教师备案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刘莹,电话:3696128。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部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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