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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处】关于开展我校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5 11:39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师漓院政教学〔2015〕104号)文件精神,教学科研处于2019年9月组织我校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见附件1)

1. 2014年、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

2. 2014年校级教育部规范验收专项课题;

3. 2014年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报告

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二)经过编目的成果

1.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教育部规范验收专项课题”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项目”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等字样(含项目名称、立项级别)。

2.研究成果要求:校级A类和B类项目: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校级C类项目:以论文申请结题的,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以应用软件、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出具使用单位使用效益证明。

3.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在《结题报告》后,并装订成册,由所在学院、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

(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

有项目名称或人员变更的填写本表。

三、材料报送

请负责人认真整理以上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A4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交至教学科研处82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290663@qq.com。联系人:刘颜,电话:3696103。

附件:

1. 《各类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一览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学科研处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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