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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选择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期末绩效发放计税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06 10:48 阅读次数: 【字体 |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财务处根据该政策拟定了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期末绩效发放计税的两种方案,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自行选择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期末绩效的发放计税方式,于2023年12月29日下班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8111办公室谢璇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976654353@qq.com。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说明

2.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表

3.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


财务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1:

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计税方案说明

方案一: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于2024年1月左右发放,不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政策,在发放当月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方案二: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在2024年1月左右发放,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政策,在发放当月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附件2:

2023年秋季学期课酬、绩效发放方案表

附件3: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211242/content.html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1841/content.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n3752974/c3970366/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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