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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经济政法系专业介绍

2013年07月03日 16:44 经济政法系 点击:[]

经济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只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工具与方法,了解经济学研究与发展的前沿动态,系统接受经济运行分析的训练,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胜任公共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等单位的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经济学专业本科培养的重要特色是强化专业基础训练,保证学生具有宽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前两个学年,主要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统一安排基础课教学;后两个学年按照“重技能、显特色、强素质”要求,并根据学生的基础成绩、特长、兴趣等因素,系统进入选修课程模块的学习;同时,凸显经济学的应用特色,根据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增设新的应用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加大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力度。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逐年增设新课程,适当压缩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增加学生的选择余地。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货币金融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统计学原理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即可适应公共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等单位的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工作,并能从事经济学教学与科研等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培养目标
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经济学、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与结算、国际商法、电子商务等相关理论与实务,具备见识的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基础理论,熟悉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世界市场行情,掌握现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惯例及我国对外经贸政策法规,以较好的专业外语水平为基础,具有实际的外贸业务操作能力和市场策划能力,熟悉现代电子商务技术的、具有较强的创新与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贸易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本专业培养的重要特色是强化专业基础训练,保证学生具有宽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前两个学年,主要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统一安排基础课教学;后两个学年按照“重技能、显特色、强素质”要求,并根据学生的基础成绩、特长、兴趣等因素,系统进入选修课程模块的学习;同时,凸显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的应用特色,根据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增设新的应用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加大专业英语、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的力度。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逐年增设新课程,适当压缩总学分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增加学生的选择余地。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单证、国际结算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各类外贸企业、外资企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自营出口企业、各类工商贸易公司;对外贸易经济管理部门、海关和边检部门、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工作。
金融学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具备现代经济、金融理论和业务知识,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投资、融资、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较高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良好的创新精神,能在各类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金融教育、科研工作的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的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本专业以“宽口径、厚基础、重技能、显特色、强素质”为办学理念,努力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主要为培养具有现代经济管理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人才奠定必要的理论、实务与方法基础。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能较系统地掌握现代金融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了解中外金融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分析和解决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货币金融学、公司金融学、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国际结算等。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适应各类金融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的金融相关业务、资本运作、研究策划、教育培训等工作。具体可承担银行财务、客户经理、公司信贷、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国际结算等工作,以及担任证券业、保险业、企业集团的证券分析、证券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期货经纪人、公司金融财务管理、金融政策研究等职位。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
根据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与课程教学内容安排或价值取向上强调应用性。同时,应当立足广西,面向泛珠三角区域、泛北部湾和东盟经济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掌握一定的外语能力,熟悉相关区域的法律文化和法律知识。一方面,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熟悉法学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制度,确立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即从事法律实务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各种技能,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规范处理纠纷,具备对法学理论的认识能力和法律事务操作能力。
专业特色优势
法学专业毕业生的优质就业率在学院名列前茅。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能较系统的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以及域外的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国内立法信息,这是法学专业学生在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及职业竞争中获胜的根本所在。
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能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公司以及从事法律服务或者法学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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