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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6年09月05日 00:00    白爱萍  浏览: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根据广西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桂党高工宣〔201629号)文件精神,开展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领域及类别

(一)高校宣传思想工作。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三)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含就业、资助和安全稳定)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五)高校共青团工作。

(六)高校辅导员专项。

二、课题研究方向及要求

课题研究应根据国家、自治区重大部署,主动适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致力促进广西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课题研究要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要注重在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机制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探索和新突破,重视培育和产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新成果。

三、申报数量

(一)15类课题:限报2项。

(二)高校辅导员专项课题:限报1项。

(三)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课题。

四、申报条件

(一)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类、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类课题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所申报课题的研究范围内有比较突出的成绩。高校共青团工作类课题仅限在共青团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申报,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过校级(含)以上研究课题。辅导员工作专项类课题仅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不受专业技术职称限制,要求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含)以上,参与过校级(含)以上研究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课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课题。

(四)近年来获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原有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2016年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课题者请按照《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桂党高工宣〔201344号)(附件1),认真填写《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请于20169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要用A4纸双面打印,《活页》和《申报书》各8份)交至教务与科研管理处21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我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评审后择优进行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联系人:白爱萍,电话:369806615907737306,邮箱:lygaojiao@126.com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201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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