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03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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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4名(财务、会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二、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财务、会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行政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七)有小车驾驶证优先考虑;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9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9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3、报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03室
(二)资格审核
投送简历后,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方式
面试
面试一般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资格复审:面试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03室(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复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3052876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南侧03室
简历投递邮箱邮箱:hcqccb2020@163.com
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