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43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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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永福县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数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艺术类、体育学类、小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二、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考生在报考学校岗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录用后需要签订1年试用期,并要在试用期内考取相应学段以上的教师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永福县2021年度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四)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对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五)明确为招聘退役士兵和军嫂的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
(六)明确为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条件可按相关规定适当放宽。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本次招聘报名之首日为界。
2.本市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不了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资格审核一律不予以通过。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2021年永福县赴区内外高校“双选会”招聘签约录用人员及参加永福县2021年度特岗教师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人员,本次招聘不得再参与报名,否则,取消原报考岗位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6)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永福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永福县永福镇凤城路77—1号),联系电话:0773-8516663。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取得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等)供工作人员审核,并提前自行下载填写打印1份《2021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供报名时审核。
特别提示:
(1)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在永福县中小学招聘单位选取一个岗位报考,多报者按不诚信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3)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对桂林市外较远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人代为报名,特别是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桂林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委托人代报名时,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方有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各相应材料原件,交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四、考试方式
面试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为面试前2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8516663
联系地址:永福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永福县永福镇凤城路77—1号)
永福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