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434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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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林业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专业不限)
二、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好的文字能力,熟悉林业工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设备,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2日至2003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林业局二楼(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8号),联系电话:0779-7206569;
4.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林业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合浦县林业局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浦县林业局将于12月8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林业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于12月1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720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