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574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1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
二、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本次为定向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招聘中有涉及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1号三楼人事科一室。
现场报名要求: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原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或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的,不予受理或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报考岗位有年龄时间以及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2月20日(报名首日,例如18-30周岁,即1991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0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2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结合岗位实际确定题本范围,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以及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短信)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站以及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办公区域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娟
联系电话:0771-2412582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