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614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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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临时聘用人员3名(法学类专业)
二、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7.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合浦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浦县廉州镇廉阳大道与文体中心一号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79-7198125。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填写《合浦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合浦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浦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于12月24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劳动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于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7198125
合浦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