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1440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8日
一、招聘岗位:
招聘教师数名(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法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艺术类、小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二、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都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①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至2004年4月18日出生);
②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原则上年龄要求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至2004年4月18日出生);
③面向中级职称以上的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岁以上,40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至2004年4月18日出生);
④定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2.免笔试招聘岗位
①具有中小学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
②部分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基层乡村学校岗位。
3.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7.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贵港市所属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不得报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年龄、试用期或服务期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8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定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 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2年4月18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未就业家属。
(四)定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于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岗位,按“建档立卡”脱贫户所属县市区报考。
(六)定向招聘残疾人专设岗位,仅限于所属县(市、区)生源地或户籍的残疾人报考。
(七)凡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 或录(聘)用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八)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中小学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中小学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I-ggs.glrgds.com)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指南。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3日17:30。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4月22日17:30至4月23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及设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3.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4月22日17:3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4.特别提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应于2022年4月23日17:30前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完成缴费。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试两个科目,报考人员需缴费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考生无需缴费。
2.已缴笔试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贵港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1.乡村学校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除了乡村学校以外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所属学校须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考人员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在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28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4月28日17:3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改报成功考生无需重复缴费。
(五)退费
1.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报考岗位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②报考笔试岗位缴费后改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③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4月22日17:30前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内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4,签字扫描件) 及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jszp-gg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报考免笔试、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4月28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下载留存,以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时使用。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星期日)。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内容可参考 (附件2、3)对应内容。
3.笔试地点:详见个人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2022年6月中旬前)
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三)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教育局根据职位数情况,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含面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分数+《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
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的,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各面试组织机关公布。
(二)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2年7月15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2年7月22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2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1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7)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8)定向辖区驻军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的专设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
(9)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
(10)定向招聘残疾人专设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残疾证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发布面试公告:2022年8月8日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网址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1.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分别由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3.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4.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573877。
0775—4239885、4236859。
0775—4721978。
信息来源:
http://www.ggdj.gov.cn/gg/web/detail?id=D8204AE018000&meunBelongs=59D2082D58000&area=59D06C9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