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31114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9日
一、招聘岗位
职位名称:办公室2名、财务股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劳动者服务工作;
3.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3日——2003年3月3日);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室软件运用等岗位必要的业务技能;
6.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形优先招聘;
(1)具有办公室经验,熟悉掌握公文写作格式,有较强的写作功底,熟练运用各种常见办公软件。
(2)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经历或执有会计资格证书。
(3)文秘类、汉语言文学类、会计学类、审计类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 3日至2023年3月 20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办公室(睦边大道电信大厅二楼03房改办公室)。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返回)和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六)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
联系电话:0776-6805880
那坡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心
2023年3月3日
信息来源(简历投递链接):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435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