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20231200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3日
一、招聘岗位
职位名称:专项工作聘员1名
二、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清城区民政局210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391050、339883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清城区民政局210室。
信息来源(简历投递链接):
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1681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