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钦州市灵山县考试招聘中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95名

作者: 时间:2023-08-23 点击数:

编   号:20232410

发布时间:2023年823



一、招聘岗位

职位名称:中职、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95名


二、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报考人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对报考乡镇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报考县聘代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十)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5)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3年8月2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照《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其他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3年8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2.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3年8月2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8月21日前(含

  21日)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教育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书生效日期应为2023年8月21日前。

  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s://exam.gxrc.com/Login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风险提醒:报考人员须按上述发布渠道登录和报名,请勿从其他网站或搜索引擎等渠道登录,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延误报名时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8月25日18:00。报名前,报考人要对照《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职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2023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2)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777-6428351、6428848。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人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8月26日12: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8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人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人诚信报考。报考人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报考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8月22日8:00—8月26日18: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达不到1:3及以下岗位的必须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开考,经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30日8:00—9月2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需自行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其中准考证为报考人参加本次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笔试工作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9月2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D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代课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

  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

  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9月中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3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3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答辨,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3年9月24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3年9月18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的面试资格,报考人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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