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初评,系级审核,学生事务部审查复核,拟评出谢秋菊等 名同学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如对以下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于10月10日前实名反映至公共教学楼一区学生事务部211办公室,我们将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后不再受理举报意见。
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0773-3696201,邮箱:124410564@qq.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2018学年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生事务部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