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我校2017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要求,今年“壮族三月三”及“清明节”从3月30日至4月4日放假,共6天。为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期间原则上就地休息,确要离校外出者应当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系应当组织核查好离校及留校学生人数情况,掌握实际情况。
二、各系于放假前要统一安排进行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一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黑车”、车况不好或超载的车辆;二要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禁止私拉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超负荷用电等方面容易导致火灾等行为;三要注意个人卫生与饮食安全,注意防范肠道疾病和春季H7N9等传染性疾病; 四要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财物遗失、抢劫和人身伤亡事故。不要到江、河、湖、海等非游泳场所游泳。不参加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活动,尽量不要单独出游。清明节祭奠活动出行人员较多,各拜祭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火灾,要求同学们在祭奠时应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五要注意财产安全,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电话、网络诈骗,以免造成财物丢失; 六要注意网络安全,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公约,管理好个人自媒体,不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七是要注意个人言行,遵纪守法,不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及非法传销等活动;八是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禁酗酒,晚上按时返校,杜绝各类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各系要安排好有关人员值班,于3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学生安全稳定值班人员名单(附件1)报送至邮箱455687037@qq.com。
学生安全稳定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各系收假当天晚上应当组织学生开展晚点名,于2017年4月5日上午12:00前将各系学生到校情况汇总(附件2),并发送到邮箱455687037@qq.com。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三月三”、“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值班人员安排表
附件2:2017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假期学生返校情况
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7年
“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值班人员
安排表
系部名称(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17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假期各系学生返校情况
统计表
系部名称(盖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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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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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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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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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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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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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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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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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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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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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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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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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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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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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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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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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到学生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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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