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11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贷款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工作
请各系贷款毕业生于6月1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一)具体操作步骤
1.选择“毕业确认申请”。个人信息需要更新的学生先进入“个人信息变更”,变更后点击“确定”,再选择“毕业确认申请”。
2.“毕业确认申请”完成后,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3.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借款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二)工作要求
1.各系以系为单位收集,于6月16日(星期五)前将本系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处)211办公室。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3696201。
2.各系要重视此项工作,督促学生务必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将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将来的个人信用贷款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做好贷款毕业生就学信息变更工作
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的,由本人或共同贷款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贷款合同、学生证等)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三、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
请各系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告知学生还款流程,并提醒学生积极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主动告知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己最新的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