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安排,我院2016年“劳动节”假期从4月30日(星期六)到5月2日(星期一),共3天。结合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出行宣传的函》(雁交函[2016]4号)精神要求,为妥善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系要充分考虑到当前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2.目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呈多发态势,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各系要强化安全度汛宣传教育,向学生严明强调不能到江、海、河、水库等地方游泳或参加危险性活动,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3.学生假期间应特别注意人身与财物及用电用水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坚决抵制没有安全保障的包车业务和疑似传销的勤工助学活动,防止被抢、被盗、被骗事件的发生。
4.当前321国道雁山段进入紧张施工阶段,又逢节假日期间出行高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学生外出时应乘坐有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错峰出行。假期间出行人员较多,尤其是水上活动等景点人员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落水等事故,要求学生在出游时应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与任何非法、赌博活动,争做文明大学生。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放假期间,学生应就地休息,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说明其去向、联系方式、出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安全承诺,保证按时返校。对于未请假且未按时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三、严格执行晚点名和信息报送制度
请各系于5月3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到校情况汇总,并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邮箱(455687037@qq.com)。
四、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目前已进入汛期,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系严禁以学校或学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自发组织的校外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系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落实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系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务请保持手机畅通,遇紧急事件需按程序沟通和汇报。
附件:2016年“劳动节”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