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苟先群同学返校的公告
苟先群,女,汉族,1994年4月出生,贵州遵义人,音教系舞蹈学专业2012级本科生,学号201213002625。
该生于2013年6月17日办理休学一年手续后离校,2014年6月17日休学期满至今未返校办理复学手续。本学期辅导员多次与该生联系,提醒该生返校办理复学手续,该生表示仍无返校复学之意,并一再推脱,至今仍未到学校办理任何手续。
根据《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第四条第(三)项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八日之日起至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止,请苟先群同学或其家长两周内来校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回,则学院按其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