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 系:
为保证201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顺利发放,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学期《关于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师漓院政学工[2014]42号)要求,现对我院2014-201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
请各系认真核实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做好复查记录即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表》(见附件1),以系为单位填写《2014-2015学年漓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1、附件2的学生姓名填写顺序要与本学期公布的贫困生名单序号一致,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各系填写材料必须详实、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已发放的资助资金,并视情况给予处理。
请各系于3月25日前以系为单位将附件1及附件2上报至学工处211办公室。联系人:董芳云,电话:3696201。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表
NO.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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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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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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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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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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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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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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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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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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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656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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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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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3696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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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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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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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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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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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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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000元、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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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
形式、
内容、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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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电话、□信件、□实地走访(请在所选形式的相应方框内打钩)
经过、内容:
结果:经核实,该生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符合贫困生评审类别。
贫困类别:A
辅导员签字: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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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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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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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工
处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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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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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红色字体为提醒,各班填好后恢复成黑色字体,并删除本行。
附件2:
2014-2015学年漓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汇总表
系别: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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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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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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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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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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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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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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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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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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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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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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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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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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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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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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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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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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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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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不够可添加)
说明:贫困类别是指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家庭经济困难;C.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别困难。
附件3:
各系上交材料及填表要求
1、各系上交材料时要求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附件1要求用WORD文档,附件2要求用EXCEL表格,上交纸质材料时附件2在上,附件1在下,且附件1和附件2的所填写的序号应一致;
2、附件2顺序要求和本学期公布的贫困生名单(此名单可在学生工作信息平台群共享下载)顺序一致;
3、附件2除“辅导员签名”必须手填外,其他内容都要求统一打印,请按照样表格式填写,请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格式。其中,复查的经过、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例如:如果在复查形式一栏选择“实地走访”,可填写“2015年2月4日,辅导员到该生所在的××县××乡××村,经过家访及走访村民,了解到该生确实家庭贫寒,家里仅靠父母种田所得微薄收入支持其学业。”等相关内容。最后落款日期在2015年1月10日至3月5日期间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