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辅导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思政〔2014〕34号)要求,为做好我院高校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5年1月7日前。
二、推荐范围
我院专职辅导员。已获得过往届广西“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三、推荐数量
每系可推荐1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四、推荐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
(五)参加第一期全区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并合格者。
五、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
(二)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院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系辅导员XXX事迹材料”)。
(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
六、其他事宜
请各系精心组织遴选,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推荐人报名表、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交至学工处209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674086970@qq.com;同时上交推荐人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西斌,电话3696200。
附件: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1月4日
附件:
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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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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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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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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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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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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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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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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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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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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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
□ 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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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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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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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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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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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年 月— 年 月;② 年 月—
年 月; ③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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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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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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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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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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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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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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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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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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