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文件精神,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14~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全体在校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每学年认定一次,故上一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学年如需申请,也必须重新申报)。
二、认定类别
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A、B、C三类。
(一)A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属于“特别困难”。
(二)B 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高等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纯收入低于50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属于“困难”。
(三)C类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殊困难学生: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属于“突发事件特殊困难”。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各系组织学生登录广西资助网(http://www.gxxszz.cn /),按要求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贫困生申请表》,并向所在专业(班级)提出申请。
(二)各专业(班级)初评
各专业(班级)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学生代表人数视专业(或班级)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少于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各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对本专业(班级)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综合考察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综合评议,并确定本专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认真进行核实(如,让学生提交相关孤残证明、烈士证、病历等)。
(三)各系复审
各系成立以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及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家庭困难学生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专业(班级)的初审结果。系评审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生工作部(处)终审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系复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查,并将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认定材料
(一)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广西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上交此表)
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贫困生申请表》
(1)标题必须是“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报名序号为系统自动生成,并以“14”开头;
(3)民主评议推荐档次不能涂改,且申请表推荐档次与汇总表必须一致;院(系)公章盖在“院系意见”一栏。
(二)材料提交时间
1.时间点顺序:开学初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将申请表随其他材料上交认定评议小组(约3天)→民主评议公示后辅导员签字→上交系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系里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审核时间。如图:
学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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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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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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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
2012级
20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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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印表格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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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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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小组组长签字(辅导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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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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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意见栏,工作组组长签字(系副书记),及加盖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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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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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
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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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印表格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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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校后9月 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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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小组组长签字(辅导员签字),加盖系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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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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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意见栏,工作组组长签字(系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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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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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处)
(1)在校生材料提交时间:9月20日上午12:00前;
(2)新生材料提交时间:10月8日上午12:00前。
(三)归档要求
各系将学生申请材料按系、年级进行归档整理,一式两份,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后,留存一份在本系,提交一份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办,学生工作部(处)资助办审核无误后统一装订成册。归档要求如下:
1. 各系贫困生认定公示及公示照片放最前面;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要求盖系章);
3. 学生个人材料排放顺序:第一页为《贫困生申请表》,第二页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第三页之后为其他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配备一名学生资助工作兼职人员,该人员建议从辅导员当中推选。
(二)各系上交材料必须详实、客观,由系审核无误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学生资助资格,同时收回已发放的资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系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应要控制在学生人数的20%以内,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
联系人:董芳云,电话:3696201。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4年8月31日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系别: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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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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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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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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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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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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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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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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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类别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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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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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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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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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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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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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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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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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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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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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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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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