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院开展向“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张伟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向“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张伟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桂教党[2014]7号〕文件精神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张伟同志的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2014年3月17日晚,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秋渠一中校长张伟在工作岗位上因过度劳累引起突发脑干出血,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2岁。张伟同志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20年如一日辛勤工作在农村教育第一线,心系师生,艰苦创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被广大师生和群众誉为“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校长”。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向张伟同志学习活动的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要以张伟同志为榜样,力争成为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好党员、好干部。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各系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行动,努力做到“三个一”,一是组织一次张伟同志事迹宣讲会,收集张伟同志的事迹材料向辅导员及学生宣传;二是提交一份学习情况报告和心得。各系要提交一份学习情况的简要报告和学习心得(1500字以上);三是提供一组学习、讨论的照片,并做说明。通过开展向张伟同志学习的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肩负起立德树人的光荣使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请各系于5月23日(周五)前将学习活动书面材料及相关照片报送至学工处208办公室,联系人:曾玉琼,电话:3696169,电子文档发送至348059980@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