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学院第五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广西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实施标准意见(试行)》和《关于开展2014年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桂教思政[2014]8号)精神,决定举办我院第五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谐你我,成就梦想
二、活动宗旨
在广大师生中营造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普及建设和谐心灵、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的理念,为学生搭建起锻炼心理品质、提高心理素质的平台,促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18日-6月5日
四、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
五、相关说明
1.请各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认真组织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活动与大力弘扬“中国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师生心理健康素质。
2.本次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针对在本次活动月中,各项活动组织有序、指导有效,参与度高,参与人数与时间符合要求,自行组织的活动效果明显等方面评选。
六、活动一览表
序号
|
活动名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
主要负责部门
|
1
|
启动仪式
|
5月5日
19:30
|
待定
|
心理健康办公室
各系心理工作站
|
2
|
心理微电影大赛
|
4月18日 ~ 5月18日
|
|
心理办公室
各系心理工作站
|
3
|
母亲节感恩教育活动
|
5月 9日
|
食堂广场
|
管理系青协
心理健康协会
|
4
|
心理健康知识现场宣传
|
5月26日
16:30~18:00
|
食堂广场
|
心理健康办公室
心理健康协会
|
5
|
心理健康系列讲座
|
5月5日 ~5月30日
|
待定
|
心理健康办公室
各系心理工作站
|
6
|
各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
5月5日 ~5月30日
|
各系自定
|
各系心理工作站
|
7
|
系列团体辅导活动
|
5月5日 ~5月30日
|
|
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
|
8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成果展暨心理健康活动月闭幕式
|
6月初
|
多功能
报告厅
|
心理健康办公室
各系心理工作站
心理健康协会
|
七、具体活动安排
(一)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与地点
5月5日晚19:30;地点待定
2.参与人员
学院相关领导、各系负责心理工作的老师、班级心理委员及学生代表(每个系共20名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全体成员。
(二)心理微电影大赛
1.活动时间
4月18日~5月18日
2. 作品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项:见附件1《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微电影原创大赛方案》
3. 学院初赛工作安排
(1)作品提交时间及方式:请于5月18日之前将参赛作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782248239@qq.com;纸质版,视频工程文件光盘和最终作品光盘于5月18日之前交到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学工处311办公室)。
(2)学工处组织对参赛作品初评,设置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优秀奖若干部。最佳演员奖5名,优秀指导老师6名。
(3)推选前三名参加自治区级比赛。
(4)活动总指导老师
韦玉敏(指导微电影主题元素把握与提炼、心理微电影创作技巧;心理健康办公室,联系电话:3691689)
利求实(指导视频拍摄与剪辑;实验信息中心,联系电话:3696162)
(三)母亲节感恩教育活动
1. 活动时间及地点
5月9日;食堂广场
2. 活动内容
现场活动
(四)心理健康知识现场宣传活动
1. 活动时间与地点
5月26日下午16:30~18:00
2. 活动内容
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心理知识趣味竞答、心理知识展
3. 活动要求
(1)各系辅导员指导心理委员在班级做好宣传工作;
(2)心理健康协会干部要求全部到场,组织活动与维持秩序
(五)心理健康系列讲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 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讲座
2. 针对学生需要开展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六)各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
1. 活动形式
(1)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各系在5月25日之前在本系宣传橱窗展出心理健康宣传展板,主题自选,可宣传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学生个人发展与人际交往指导等。
(2)各系结合本系情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体辅导活动等,可与团日活动结合开展。
2.奖项设置
本次心理健康活动月设置“优秀组织奖”,以系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评选内容包括:
(1)全院性活动,如5.25活动启动仪式及闭幕式、心理微电影比赛、心理委员培训组织情况等(30%)
(2)心理知识宣传展板(15%)
(2)各系自行开展的心理活动(55%)
3.申报程序
请各系于6月2日之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格式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782248239@qq.com,由学工处组织人员评选。
(七)系列团体心理辅导(另行通知)
针对学生需要开展的团体心理辅导
(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成果展暨心理健康活动月闭幕式
1.活动时间及地点
六月初;多功能报告厅
2. 活动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成果展;总结本次心理健康活动月经验与不足;表彰先进。
3.参与人员
学院相关领导、全体辅导员、心理委员,各系学生代表。
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韦玉敏,0773-3691689 邮箱:782248239@qq.com
附件:1. 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微电影原创大赛方案
2.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报名表
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五届心理健康活动月“优秀组织奖”申请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
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微电影原创大赛方案
一、比赛主题
拍摄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微电影。
二、时间安排
(一)技术培训暨比赛说明会:4月18日。
(二)作品提交:5月20日前。
(三)作品评审:5月25日前。
(四)结果公布:6月5日前。
(五)优秀作品展播:6月10日后在广西高校思政教育在线展播优秀作品。
(六)成果固化。
三、参赛作品推荐
全日制在校生总人数在5000人(含)以下的高校,每校可推荐1部作品;5000—10000人(含)的高校,每校可推荐2部作品;10000—20000人(含)的高校,每校可推荐3部作品;20000人以上的高校,每校可推荐4部作品。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作品奖、团体奖、单项奖。
(一)作品奖:一等奖10部,二等奖15部,三等奖20部,优秀奖若干部。
(二)团体奖:优秀组织奖10名。
(三)单项奖:
1.优秀剧本奖:一等奖10部,二等奖15部,三等奖20部。
2.最佳演员奖10名。
3.优秀指导老师奖45名。
五、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原创,杜绝一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作品参赛。
(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贴近大学生实际,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富有启迪意义。可以选择各式各样作品题材和内容,避免过于古板、说教或好人好事式的老套情节,要求构思新颖,思想健康。
(三)情节具体,剧情深刻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与心理协调解决的过程,给人启迪,发人深思,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四)每部参赛作品需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学校心理中心老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
(五)作品提交格式为avi,时长控制在15-20分钟(含片头片尾)。
(六)电影分辨率为720P,即1280×720像素,16:9画幅。
(七)对白、旁白和解说等均须加配字幕。中文字体:黑体、28号字;英文字体:Times New Roman,24号字。字体颜色:白色描黑边。字幕位置固定于下部,对齐方式须统一。单一语种字幕单行显示,中文每行不多于15个汉字,除引号(“”)、书名号(《》)外不要有其他标点符号;中英文双语字幕,中文在上,英文在下。
(八)作品视频画面、语音、字幕清晰同步,片头字幕必须注明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姓名(总监制、导演、编剧、策划、摄影摄像、后期制作、指导教师及演员)。
(九)请各高校对作品进行认真审核,排除存在政治性问题、法律纠纷以及字幕有错别字等问题。
(十)作品提交后不退还,请各参赛人员提交前做好备份。
(十一)主办方对作品有权进行编辑和公开发行。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包括:
1.《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报名表》(附件1-1);
2.《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汇总表》(附件1-2);
3.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剧本;
4.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剧照2—3张(像素不低于800万)。
5.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视频工程文件。
6.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最终作品(单独刻录成DVD数据光盘,一式2份)。
(二)报送方式
请于5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lzx308@163.com。参赛作品材料纸质版、视频工程文件光盘和最终作品光盘,于5月20日前寄送至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覃梅芳,0771—3827871,邮编:530003。
七、其他事宜
(一)我厅委托广西财经学院于4月18日上午9:00在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莲湖二阶教室举办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技术培训暨比赛说明会。请各高校通知本校参赛剧组派1名指导老师和1名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并于4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1-3)发送到广西财经学院电子邮箱:xlzx308@163.com。
(二)培训会具体事宜报到时由广西财经学院另行通知。报到时间及地点:4月17日15:00-20:00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本次培训的培训费由我厅承担,参训人员的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所在高校负责。
(四)未尽事宜,请与广西财经学院学工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覃梅芳,0771—3827871。
附件1-1.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微电影原创大赛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