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由各系初评上报,学工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0、2011、2012、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如下:
具体名单请自行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版块下载。
公示期为五天,时间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止,以便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反映学工处209办公室(反映人的资料我们将替您保密)。联系人:曾玉琼,联系电话:3696200。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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