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我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我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为我院2013——2014学年评定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我院有意向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2010、2011、2012级学生
三、调查内容
为了申请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学生除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可到学工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外,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家庭成员患重症的,应有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例及相关证明材料。
(3)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等),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证。
(4)家庭遭受突发性事件和灾害的,应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四、上交材料要求
1、调查材料必须详实、客观。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所有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各系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本系材料归纳整理好,所有材料应一式两份,各系留存一份,另一份上交至学工处10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曾玉琼 电话:3865785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28日
附表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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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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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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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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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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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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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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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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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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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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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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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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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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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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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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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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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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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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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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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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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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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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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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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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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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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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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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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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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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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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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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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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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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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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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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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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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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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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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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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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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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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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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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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签名部分打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