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第四届辅导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辅导员:
为贯彻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自治区高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桂党高工宣〔2007〕12号)等文件精神,与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密切接轨,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本学期学风建设工作计划,决定举办第四届辅导员技能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一)初 赛
1.基础知识测试与公文写作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区教育厅本年度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的设置与考查范围,设置基础知识试题,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结合学生工作具体情况,确定公文写作题目;主要考查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方法措施以及时事政治;基础知识测试与公文写作同场竞赛、单独计分,总时间为90分钟,具体比赛时间由学工处另行通知。
2.微博写作
网络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新型阵地,已得到广泛运用,我院在这一领域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有些做法应推广交流。本届辅导员技能大赛初赛将安排时长40分钟的微博写作,参赛者统一到学院机房,现场抽题,限时完成写作、冠名、提交以及转换长微博等整个过程。各位辅导员要开通微博,并学习相关微博技术。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基础知识测试与公文写作、微博写作比赛的总分得分情况,决出10—15名选手(视初赛具体情况而定)进入决赛。
(二)决 赛:
1.案例分析
现场抽取案例,第一位选手赛前10分钟抽题,比赛开始以后进行分析陈述;其余选手均在出场前10分钟抽题。每个案例分析不超过4分钟,时间到要立即停止,评委现场打分,总分为30分。
2.谈心谈话
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抽题方式同案例分析。由比赛组织者预先安排谈话对象,协助完成比赛,谈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现场评委对谈话效果进行评估,给出分数,总分为50分。
3.生情熟知
由参赛辅导员预先提供本人所带班级30人的个人标准照片和信息,具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份或年龄、家庭所在地(到市或县)、政治面貌、宿舍号、上学期有无挂科、是否欠费、是否贫困生共10个信息点。现场由主持人随机抽取一位学生放映其照片,请参赛辅导员说出该生10项信息点,时间为1分钟,根据回答的正确与否给以评分,总分为20分。
具体评分细则近期另行下发。
二、参与人员:我院全体思想政治辅导员
三、活动组织: 在学工处设置第四届辅导员技能大赛办公室,办公室秘书由王西斌老师担任,办公地点:学工处211办公室;电话:3696200。
四、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的综合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在8个系中评选优秀组织奖一名。对获奖个人和集体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本届辅导员技能大赛的成绩将作为推荐下一年度参加全区、全国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人选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组织辅导员积极准备,按时参赛。因为比赛时间与课程冲突的要提前做好课程调整工作。
2、要求辅导员按时参加,除因出差和产假以外,原则上不能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要出具书面请假条,经系领导签字确认,经学工处审批交大赛办公室备案。
3.各系党总支副书记为各系组织召集人,负责与大赛办公室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大赛办公室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