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
第五十条 本章所指校外住宿学生是指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外住宿点住宿的学生或经学院批准办理了外宿手续的学生。
第五十一条 根据课程安排需要居住在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的学生或因实习实训的需要由相关的专业安排在校外集体住宿的学生,由相应的宿舍管理部门按照其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生的专业辅导员应主动参与管理,加强对学生思想教育、行为管理以及生活、学习的指导。
第五十二条 严格学生外宿申请的审批和管理,一般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居住。
第五十三条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的学生,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校外住宿。申请外宿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外宿申请表》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个人外宿安全责任承诺书》(可在学院网站学工处下载专区下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逐级审批。
第五十四条 学生外宿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系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五十五条 学生在外住宿必须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正常参加院、系、班级的教育教学和集体活动;学生在外住宿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问题,根据承诺书的规定,一律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第五十六条 在学院批准外宿期限内,年级辅导员必须到学生外宿房屋实地察看一次,并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
第五十七条 外宿学生每个月要主动向年级辅导员汇报一次情况;年级辅导员必须对外住学生的汇报情况进行记录,并报送院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五十八条 凡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在外住宿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外宿申请材料》
编号: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学生个人外宿申请材料
姓 名:
系 别:
年级专业: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 |
1 |
安全承诺书 |
2 |
申请表 |
3 |
相关证明 |
备注:1.本材料所指的外宿是指在学校指定宿舍外的校内外其他地点住宿。
2.材料编号由学生工作处填写。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因病外宿的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证明。
4. 材料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系、学生工作处各一份。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个人外宿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系 系 年级 班学生 (学号: ),因我个人的原因需要外宿,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不在学校指定宿舍住宿。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本人郑重承诺:
1. 在学校指定宿舍外住宿事宜已告知父母或监护人,并已取得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2. 所提供材料真实,外宿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真实无误,如有变更,将及时到学院更改,如由此产生学院管理和教育不到的,责任自负;
3.恪守国家法律、法规,讲究社会公德,遵守住宿地的治安管理条例及其它管理规定;
4.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系级、班级组织的活动,服从学校、系级管理,如因外宿导致联系不上等原因造成事情延误或损失,后果由本人承担。
5.经常向家长、辅导员汇报在外住宿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情况;
6.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增强对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外宿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与学校无关;
7.外宿期满后按时搬回学校指定宿舍住宿,否则接受学院按《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相关条款给予的纪律处分。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外宿审批表
填表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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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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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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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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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照片 |
系年级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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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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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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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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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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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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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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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宿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外宿类型:1.居住自己或亲友家中( );2.居住出租房( );3.其它 |
家庭
情况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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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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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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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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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
情况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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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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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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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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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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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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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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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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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外
住
宿
理
由 |
本人已接受所在系关于外宿的安全教育,鉴于以下原因,我仍决定在学校指定宿舍外其它地点住宿。
外宿理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辅
导
员
意
见
|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系
意
见 |
系盖章: 系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分
管
院
领
导
意
见 |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学
工
处
备
案
确
认 |
本材料学工处已存档备查,收到材料日期 年 月 日
学工处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