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2-2013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根据自治区文件的相关规定,由各系初评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查复核,现将我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布如下:(详细名单见学工处下载专区)
说明:1、贫困等级是指A.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家庭经济困难;C.家庭经济突然事件特别困难;D.家庭经济不困难。
2、红色标记为申请表信息有明显错误的同学,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信息,有错误的请直接反映给所带专业辅导员。
公示期为七天,时间从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止,以便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实名反映学工处210办公室(反映人的资料我们将替您保密)。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3696269。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