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建设的批示精神,根据《广西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2017修订版)》(桂教思政〔2017〕18号)文件,我校将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二级工作站的建设,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二级分站的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心理健康二级分站负责人员
请各系明确心理健康二级分站负责老师一名,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分站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1)于12月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16284555@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送至学生活动中心心理健康教育4201办公室,联系人何珍,电话:0773-3696930。
二、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开展各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二)积极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相关心理健康活动;
(三)结合优势资源,开展各系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与学校品牌活动开展合作,提高各系学生对心理活动的参与;
(四)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相关活动;
(五)指导各系班级开展心理健康活动,引导班级依托心理健康二级工作站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六)负责各系学生心理健康的分析研判和信息上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二级分站负责人信息表
学生事务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