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通诚阳光优学计划”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漓院政学工〔2018〕17号)要求,经各系初评上报、“通诚阳光优学计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复核,在进行第一次公示后,由中文系提出更改申请,拟推荐乔靓等37名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通诚阳光优学计划”奖学金,现予以第二次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6日。如对以下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于5月6日前实名反映至学生事务部211办公室,我们将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后不再受理举报意见。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2017学年“通诚阳光优学计划”奖学金更改后推荐人选名单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