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寒假学生离校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2018-2019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漓院政办〔2019〕1号)文件要求,2019年寒假从1月13日(星期日)开始,下学期 2月24日(星期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提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寒假离校和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强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加强两方面教育:
1.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包括放假回家和开学返校时,一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和合理的线路,禁止自行包车返家,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手续不完备的“黑车”、个体运输车等各类非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二是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电信诈骗、校园贷及被抢、被盗、被骗等事情的发生;三是要科学、合理安排健康、安全的假期生活,注意饮食安全,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事项,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等危险事件的发生;四是要加强对学生寒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参加传销活动,防止因受骗而带来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2.加强遵纪守法和文明礼仪教育。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不参与邪教、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过文明平安春节,做守纪文明的大学生。
三、做好学生离校管理工作
1.学生可于1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期末考试结束后,经辅导员批准后离校。
2.学校将利用寒假期间对学生公寓进行水电等设备的全面检修,因此,不受理学生个人的留宿申请。如有学院计划利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中培训、辅导的,建议取消培训计划,如确有需要,务必在2019年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事务部及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提出申请,以便协调安排。
3.从2019年1月12日至2月20日公寓实行封闭管理,管理期间将全面停水停电。请同学们务必在1月12中午12:00前离校,下学期2月21日上午8:00后开始接待返校学生。请同学们合理安排返校时间,不要推迟离校,也不要提前返校。
4.各学院在放假前后要加强对本学院学生宿舍的清洁卫生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在离开寝室前对寝室进行卫生清扫,关好门窗,切断寝室内所有电源,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求学生妥善保管好银行卡、手机、照相机和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学生离校时,如有大件物品带出公寓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寝室门锁不得随意更换,若学生自行更换门锁,导致假期维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将采取剪锁应急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承担;各学院要组织人员严格检查落实,切实做好假期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5.各学院要在放假前提前布置,认真落实好《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各系留存备查)填写工作。辅导员要向学生供给准确、快捷、有效的联系方式,供学生向其反馈平安到家信息。对未反馈信息的学生要主动与其联系,若发现异常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6.各学院要根据学生离校及返家情况,做好情况汇总工作,并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于1月12日13:00前报送到学生事务部(联系人:韦俊志,联系方式:3696269,邮箱:455687037@qq.com)。学生事务部将离校情况汇总后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以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寒假期前后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学生平安离校和返校。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离校情况登记表》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事务部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