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我校 2019 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漓院政办〔2019〕8 号)的安排,我校2019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4日(星期四)至4月8日(星期一),共放假5天。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增强忧患和责任意识。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节假日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务必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纪校规教育,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1、强调学生在放假期间宿舍安全、个人财物、饮食卫生、治安防火、乘坐车船、防溺水、防山体滑坡及落石等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群防群治和个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清明节祭奠活动出行人员较多,各拜祭场所人员较为密集,极易发生踩踏、挤压事故、火灾,要求同学们在祭奠时应注意安全防范,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自觉遵守公共安全秩序;
3、各二级学院要将开展的节前安全教育情况做好记录存档。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1、学生放假期间就地休息,要离校外出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二级学院做好存档,并切实做好每名离校学生的去向登记,确保能及时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收假后认真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如有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掌握学生动态,保持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并要求学生再次履行请假手续。
三、认真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放假期间,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及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要建立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目前正处于春季阴雨潮湿天气,户外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学院严禁以学校或二级学院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学生要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加强晚例会和信息报送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于4月8日严格执行周日例会制度,并于4月9日上午10: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周日例会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3696269,报送邮箱:455687037@qq.com)。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周日例会学生到校情况统计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