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9〕4号) 要求,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确保完成我校有意愿就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100%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细化帮扶措施
各二级学院要“一把手负责”,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指导、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做好精准帮扶对象的“一对一”帮扶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时,务必按要求做到“三个全覆盖”,并对帮扶工作全程记录备案。(一)就业咨询全覆盖。各二级学院要发动辅导员充分了解每位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意愿和就业困难。(二)就业培训全覆盖。在毕业生离校前,及时做好就业培训工作,对于没有就业意愿毕业生,做好思想引导,努力转变就业观念;对于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心理辅导,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求职信心和能力。(三)就业推荐全覆盖。要为每位建档立卡毕业生提供3个以上的就业信息。
二、核实数据,明确对象
经自治区教育厅和扶贫办确认,我校2019届毕业生中有190人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名单已发至各二级学院,并在就业管理系统中标识,教育厅将定期对名单进行更新。如有部分建档立卡学生在毕业学年未达到毕业资格,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底前向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教学科研处出具的相关未毕业材料,向教育厅申报修改数据。
三、建档立卡,重点推进
各二级学院须将该项工作作为就业工作中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推进,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定一名学院领导负责具体落实,为每位建档立卡毕业生指定一位帮扶责任人,并将该项工作的汇报作为每次就业情况汇报的重点内容。同时,要求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与到具体帮扶工作中,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定期到各二级学院检查落实情况,并指导工作的推进。各帮扶责任人要为每位精准帮扶对象建立《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信息跟踪表》,详细记录就业帮扶过程。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自2016年起,教育厅已把“建档立卡毕业生是否100%实现就业”纳入高校就业工作考核体系中。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帮扶工作督查机制,把就业帮扶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开展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以督查促整改、抓落实。同时,学校也将加大对相关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检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二级学院,将采取约谈机制;对指标未完成的或在帮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进行问责,并取消该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资格。
五、分类指导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做好建档立卡毕业生“一对一”就业跟踪指导和帮扶,同时根据帮扶情况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信息跟踪表》。该备案材料将作为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的依据。
(一)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要提供至少3个以上工作岗位信息(岗位薪酬不得低于2000元/月),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在毕业生离校前,力争使其就业。
(二)对因个人原因暂不就业或没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进行思想引领和就业指导,做好相关登记记录。
(三)对有就业意愿,各二级学院已为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且有用人单位愿意招录的建档立卡毕业生,如学生因个人原因不愿应聘就业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备案工作,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四)对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需继续跟踪,并持续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对已就业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要加强就业信息追踪,做好就业复查,掌握其是否有离岗、换岗等情况,并及时更新其就业信息。
六、材料报送
1、为了保证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需注明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学院领导姓名及联系电话、毕业生与帮扶责任人对应表(含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于4月26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盖章)给到知善楼8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13641@qq.com。联系人:蒋伶伶;联系电话:0773-3696010。
2、各帮扶责任人在帮扶过程中如实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信息跟踪表》,于8月20日下午5:00将纸质版(盖章)给到知善楼8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13641@qq.com。联系人:蒋伶伶;联系电话:0773-3696010。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信息跟踪表
学生事务部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