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9〕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全区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9年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比例
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产生,即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2019年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
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 |
语言文学学院 |
34 |
6 |
传媒学院 |
11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5 |
10 |
商贸与法律学院/名淘电商学院(合属) |
15 |
3 |
教育与音乐学院 |
16 |
3 |
设计学院 |
8 |
2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8 |
2 |
理工学院 |
14 |
3 |
合计 |
161 |
31 |
三、推荐条件
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有下列条件者应优先推荐:
1.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CET—4成绩达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TEM—成绩达60分,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能力测试成绩达60分。
3.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各二级学院填写《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2)。
3.以上材料均要求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进行报送,附件1文档统一命名为“学生学号+学生姓名”。
4.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部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知善楼81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24410564@qq.com。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0773—3696201。
附件:1. 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19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学生事务部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