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压力,学院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销寒假往返学校的交通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资助学生范围
我院2015年下半年被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报销金额
上限为200元/人,不足200元的按照实际报销。
三、报销流程
(一)符合条件者自行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销往返交费申请表》(见附件1),将票据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并交至所在班级。
(二)各班级对申请表内容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交至所在系。
(三)各系于3月21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将全部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机会。
联系人:黎春睿,电话:0773-3696269,地点:公共教学楼一区210办公室。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往返学校交通费报销申请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往返学校交通费报销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