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辅导员:
中秋假期从19号到21号三天,现对中秋假期学生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望各系认真执行。
1.中秋假期,大一新生19号继续组织入学教育活动,20号开始军训。
2.各系不得以联谊会、见面会等名义组织大一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对于其他年级学生,也不得以系、团学等部门和社团等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活动;
3.非起始年级学生中秋假期原则上原地休息,请假回家度假的,各系不予批准。学生个人确实有事要离开校园的,要正常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要熟悉学生去向并保持联系,督促其按时返校;各系要做好收假前的晚点名工作。
4.大一年级辅导员中秋假期应正常上班,组织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其他年级辅导员不得离开桂林,如需离开,要经各系批准并报备学工处。
5.各系要加强中秋假期入学教育和军训的管理,加强各年级学生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关注人身和财务安全,禁止过度饮酒聚会;不得晚归。
6.各系要协调好管理力量,做好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