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团总支:
我院“至善”校园文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全院同学中涌现出一些在各个方面表现突出的“善”的典型,为了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在学院前四届“漓院之星”评选的基础上,现举办第五届评选活动,为了契合校园文化内涵,从第五届开始“漓院之星”更名为“至善之星”,在此之下有若干具体对应的荣誉称号。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每周各系按照1‰的比例民主推荐在各方面有被大家所认可的突出表现的同学,做为该系当周的“至善之星”,也为所在系国旗下讲话的学生代表,并将其生活照和突出事迹于下一周的周一上传至本系网站进行表彰公示,同时将材料送交学院团委。
2、每个月由院团委组织人员从本月各周推荐的同学当中再推荐出10名同学做为该月的“至善之星”,并由院团委将其入选同学的生活照和事迹材料于下月5日前上传至学院网站进行表彰公示,并通过其他途径宣传报道。
3、截止到2012年3月底,所推荐出的每月“至善之星”做为第五届学院“至善之星”的候选人,由院团委通过公众投票、评委评议等方式,推选出15人,即为第五届“至善之星”的人选进行表彰公示。初步定于五一期间颁奖。
二、评选条件:
1、漓江学院在籍在校的全体学生;
2、宿舍在检查评比中获二星级以上;
3、在下列某一方面有获得大家认可的突出表现者:
①“公益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活动,在公益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证书和奖励较多;
②“体艺之星”。有专业或科技、手工、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长期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尤其是在晨练中表现的比较好,积极参加其他体育活动;
③“学术之星”积极参加学术实践创新课题活动,有论文发表或在某些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并推广以及在其他科研学术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④“仁爱之星”。富有爱心,热心集体事务,长期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拾金不昧;
⑤“志强之星”。虽身体或家庭等方面遇到困难,但能乐观面对,顽强坚持,行为感动他人;
⑥“自律之星”学习刻苦,严格自律,能长期坚持在课堂和课余时间主动自觉的学习,学习成绩未必很好,但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能长期遵守学院纪律,从不迟到早退,有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无不良嗜好。
⑦“社团之星”。在班级建设和社团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带领班级或社团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生机与活力。
⑧“学习之星”。学习成绩一直保持班级5%以内,并以个人行为引领班级学习风气,能带动周边同学共同学习。
⑨“职业规划之星”。能科学有效的规划自己的大学学习生活,对未来的职业发展能未雨绸缪,在校期间能获得较多的职业资格证书,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用于进行创业尝试,并小有成就;
⑩“见义勇为之星”。有见义勇为举动,在突发事件和灾害面前,临阵不慌,采取果断行动,救灾助人。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为大家所认可的表现的,可根据情况申报。原则上不接受集体申报,的确是小型团队的项目要以团队的名义申报不对个人署名。
三、各系每周“至善之星”的名额分配:
系别 |
总人数 |
每周至善之星名额 |
系别 |
总人数 |
每周至善之星名额 |
经管系 |
3510 |
4 |
理学系 |
912 |
1 |
中文系 |
1669 |
2 |
政法系 |
588 |
1 |
外语系 |
1208 |
1 |
音乐与教育系 |
712 |
1 |
艺术设计系 |
927 |
1 |
体育系 |
304 |
1 |
总计:12人
四、相关要求:
1、这项工作由各系团总支具体负责,团总支书记为负责和联系人,要按规定的时间做好组织推荐和上报工作;院团委的对口部门为素质拓展部,邮箱lysutuobu@sina.com。
2、“至善之星”的评选是落实 “一周一善扬,一月一善评”的具体举措,要求各系党总支和学工负责人给予充分的重视,有效指导团总支的工作,为弘扬校园品牌文化,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发挥作用。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第五届“至善之星”评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