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委员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主管学院共青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和青年大学生的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召开团委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布置、交流、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努力开创学院共青团工作新局面,当好党的助手、后备军。
二、研究团员及青年大学生的思想状况,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针对团员青年中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以及形势发展和青年大学生的特点,通过组织针对性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健康向上、贴近时代的校园文化活动,带领广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勤奋学习,以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内“三会两制一课”(即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课)等各项制度,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
四、负责团干部的培训和工作考核,做好团内的奖励、评比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楷模,严格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坚持从严治团的方针,整顿团风团纪,提高团员的素质。
五、有效利用团的宣传阵地,积极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学院建设与发展、学生学习动态和其他社会信息,牢固把握宣传导向,形成和保持健康向上的校园舆论氛围。
六、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学生素质拓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以及多种形式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与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引导青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
七、配合学院做好对学生会、学生科协、学生团体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和校园秩序的管理。
八、关心团员青年正当利益,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使团组织成为学院党政部门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九、支持帮助和指导教工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配合党、政、工会做好青年教工的思想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积极开展高校共青团理论研究,组织团情调研和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活动,组织有关共青团工作交流活动。
十一、配合院学工处做好学生教育、管理、评优、奖惩、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十二、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负责团员档案和团员证的管理;做好团的文件、材料、档案等的立卷、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团内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团组织和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