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材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模式
我院教材管理工作实行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招标征订、教务处管理及发放的模式。
二、教材选用
1、教材选用原则
①优先选用适合独立学院学生学习的优秀教材或新教材;
②为便于教学管理,同年级同专业同一课程原则上选用相同版本的教材。
2、教材版本确定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公共课教材版本的提供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由社科部提供,《大学英语》课由外语系提供,《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由理学系提供;专业课教材选用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或相关专业老师提供版本,系主任审核。所有教材版本最后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定。
三、征订及供应办法
1、教材选定后,各系(部)应填写《教材预订计划表》,并于每学期结束前两个月报学院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主管教学副院长审定后交学院资产管理处统一招标订购。
2、教务处负责对使用教材的管理及供应:办理入库手续,发放教材,结算各班教材费并报财务处,盘点教材并报资产管理处。
四、教材费管理
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时交纳教材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取。教材费实行预收制度,各班教材费每学期结算一次,如有余额则留下一学期使用,毕业时多退少补。
五、教材评价
所选用的教材在使用一次后,要及时对使用教材进行评价。由教务处给任课教师及学生发放《教材使用意见反馈表》,如有90%以上的老师及学生认可该教材,则下一年级可继续使用该教材;否则,将另选择教材版本。
六、教材建设
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对独立学院高等教育教学内容改革与教材建设的力度,各教学单位可积极组织编写有特色、符合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不断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水平。凡自编教材,需提前半年向教务处报送教材编写大纲,教务处组织专家审议通过后可列入学院资助项目。
七、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